無國界記者強烈呼籲台灣衛生福利部修改《自殺防治法》,避免該法限制媒體報導自殺新聞。
3月10日(二)為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《自殺防治法》預告終止日,各界必須在期限前提出針對該法的相關建議。現階段的草案包含幾項預防措施,旨在避免媒體以煽色腥手法報導自殺事件;由於台灣經常出現這類報導,有人認為這種報導方式在青少年之間造成了模仿效應。本法將禁止媒體將自殺新聞放在頭版,並限制其刊登自殺事件新聞的自由。
無國界記者組織 (RSF) 呼籲衛福部長陳時中修改本法,現行草案某些規定明顯違背公眾知的權利。
無國界記者組織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表示:「重點不該是阻止媒體報導自殺新聞,而是鼓勵媒體以最負責任的方式報導此類新聞。」他強調:「如果政府有意改善過度報導的現象,我們建議把重心放在加強新聞道德和典範實務上。」
2019年五月通過的《自殺防治法》禁止「教導自殺方法或教唆、誘使、煽惑民眾自殺之訊息。」實行細則草案第十三條提到,媒體報導自殺新聞事項時不得「刊登於頭版、網際網路平臺首頁」,不得「刊登照片、示意圖、影片或社群媒體連結」,亦不得「提供自殺事件發生具體地點或地址」,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一百萬元罰鍰(約三萬歐元)。
台灣的自殺率目前約比全球平均高出19%。根據衛福部資料,2018年全台有七千多名青少年嘗試自殺。
無國界記者組織2019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報告中,台灣在180個國家和地區中名列42。